常宁市三项机制严管党员干部

时间:2016-11-10  来源:常宁市委组织部  作者:尹文军  

一是完善考核评价机制。制订完善包括经济发展、民生改善、资源环境、民主法治建设和党的建设五大类58项指标的干部考核评价办法,综合运用公开述职与民主测评、跟踪点评与督查、走访座谈与一线考察相结合等方式,客观准确衡量干部实绩。

二是实行绩效奖励机制。根据绩效考评结果,分镇级和市直机关两类进行实绩奖、荣誉奖、作风效能奖、特别贡献奖等综合和单项奖励,并按比例评出优秀领导班子和优秀镇党委书记、局长等,坚持政治上重用,经济上重奖。

三是建立末位惩处机制。对工作不力、考核位次靠后或工作中存在问题、群众有反映的,分层级进行提醒谈话,限期整改,督促提高。对工作中发生重大社会事件、重大安全生产事件、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的,出现一项扣50%绩效考核奖金,出现二项及以上的取消全部奖金和一切评优评先资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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